生疚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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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铁盾]Before We Go

//2021.11.23:嗯…开头应该是对ssdy老师一篇文的仿写,但是当时发布时完全忘了这回事,非常抱歉…挂一下我自己(嗯


亲爱的 @Ronbro ,十八岁生日快乐。我能献给你的东西不多,只有这段简单的文字。希望你能喜欢它。

时间线在钢一之后,复一之前。灵感来自于《Before We Go》。盾佩铁椒提及,盾佩铁椒分手提及。

稍微说一下构想:史蒂夫已经认识到佩吉身体和婚姻的情况,他想要继续向前走,但身边的人总会无意识地把他向过往的深渊拽。托尼还没从与佩珀的爱情中走出来,他希望还有挽回的余地,但目前的情况不允许,因为他过往的作风和佩珀的拒绝。

BGM:Flaws-Vancouver Sleep Clinic(也是Befor We Go的片尾曲)

史蒂夫常常会梦到那一天。

酒馆内灯光昏黄暧昧,男孩们推搡嬉闹着,酒香在酒杯嘈杂间弥散。史蒂夫坐在桌角,军裤被他的手汗地皱皱巴巴。佩吉笑着上前,抓住僵硬且不知所措的他,皮鞋笃笃,裙裾飞扬,一同奔到舞池中央。他捏紧手中那点热度,低着毛绒绒的金脑袋,小心地迈动步子,每一步都是试探。佩吉不在意他的拘谨,只是笑,唇角锋利,明亮的棕色眼瞳半分是傲,半分是喜。她松开一只手,火红的裙角旋了个饱满的圈。史蒂夫抓住她,在她回到自己怀抱时,用唇轻轻擦过她的额角,女孩的发香充盈了整个他。他也笑了,身体放松,步子随着节奏越发的快,瞳中明亮满是爱慕。

托尼仍牢牢地记得那一天。

他身着一身昂贵,手腕是男香淡淡的味。他倚在吧台,俯身间,从杯沿窥见那抹幽深的湖蓝。轻轻上前,他像一尾灵巧的鱼,悄无声息潜入舞池,他滑到那位女士身边,不打招呼便牵起她的手,扶上她的腰。佩珀起初吓了一跳,接着羞涩与紧张爬满她的面庞,两抹粉嫩染上颧骨,他们微笑,微低着头,轻贴着对方慢慢地摇。乐团的音律逐渐舒缓,乐符流淌在人群间,她冲他笑,满目深情,漫天细碎的光彩都印在她清澈透亮的蓝色虹膜上。她轻巧的步伐,她在他耳边呼出的湿热,每一个动作都在他眼中定格成像,每一张都是珍藏在他的记忆中的瑰宝。

我从不知世界是如此的大。

午夜的纽约少了些早些时候的强势,路边盏盏路灯为城市覆上一层奇妙的暧昧,人们在晦暗不明中快步行走,不远处阴森的小巷传来几声嬉笑。我站在这座钢铁丛林中,放眼所及全是看不见尽头的柏油路,路面坚硬冰冷,反射着灯光与月光,有着说不出来的冷清与疏离。

自我从冰中苏醒,神盾便做主负责了我的生活起居,我生活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健身房与宿舍上。虽说他们为我在布鲁克林购置了一套公寓,里面设施齐全,装潢讨人喜欢,但我很少去住。无论那里如何像我与母亲的家,若没了与我一同生活的人,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像个荒诞的笑话。

这些日子我总是睡不好,在夜深时分走进健身房早已是家常便饭,身体上的疲倦使我松懈,好让我的精神有喘口气的余地。今夜我依旧难以入眠,萦绕在脑子中的回忆像一只喋喋不休的幽灵,它盘踞在我身上,使我软弱不堪,几乎难以挥舞拳头。

我换上便服,向兜里揣了一盒烟,打算出门转转。

但如今我迷了路,我辨认不出这是哪个车站,只知道这里是附近最明亮的地方。屋外空气冰冷,月亮躲在云层后面,像我在冰层里见过的那个似曾相识的月亮,这让我想起那些在我肺中膨胀的冰块,我打了个寒颤,裹着衣服逃进了车站大厅。

车站即将关闭,暖气也关了,但仍残留了一些暖意。我蹲在一角,向指尖通红的手掌不停的哈气。我并不是真的冷,血清带来了许多好处,这是其中之一,但我仍常觉得手脚冰冷。机械的电子播报声在头顶响起,催促着旅客尽快离开车站,清洁工推着工具车仔细地清扫地面,我站起来走出大门,没走两步就停在门口。

有人猛地抓住了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一耸肩,手肘下意识向后送。

“操。”男人小声地骂了一句,却麻利地接下了这一击,并未受到什么伤害。“你这人反应还挺大。你东西掉啦,喏。”他从我的肩上伸过来一只手,手掌里放着我原本装在上衣口袋的怀表,怀表是开着的,露出印着佩吉笑脸的灰白照片。

我侧着脸看了一会佩吉的唇,直到身后的男人开始疑惑,我才伸手取回了我的怀表,“真感谢您。这是很重要的东西,可能是刚才起身太慌忙没有注意。”我扭过身冲他笑笑,尽量表现友好。

“都是小事。”他随意摆了摆手,小胡子随着嘴角的动作抖动。

虽是逆着光,但我仍能看清他身上的小细节:他有些杂乱的毛茸茸的头发,卷而翘的睫毛,耳边细密的绒毛。或许是看我有些出神,他抬起手晃了一下我的眼前,我一惊,向后退了小半步。

“你还好吗?呃,我的意思是你看上去不是很好。你打算去哪里?”他将双手插在肚子前的兜里,偏着头问我。

“我很好。”我将怀表塞进内兜,又从衣服外面轻轻拍了拍,确保它不会再次掉出来。

“那是你女朋友或者老婆吗?说真的,是个美人。”

我皱起眉头,我不清楚在这个世纪人们是否可以如此快的熟络起来,但在我的观念里自然是不合常理的,我摆了摆手,“不用费心了。”说罢便打算扭头离开,虽说不知道该向哪里走,但总比继续待在这里要好。

还没走到路口,那个小胡子男人又跟了上来,他有些喘,看得出平常的锻炼量并不是很充足。

“嘿,抱歉,大个子。是我有些唐突了。但你想跟我去喝一杯吗?当作赔礼,而且你看起来需要点什么暖暖身子。”他边说边摆动着双手,看起来一副尴尬无比的样子,那逗笑了我,“你笑什么?真是个奇怪的人。放心,我没有歹意,有了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他猛地挥了一下胳膊,做出一个肘击的动作。

“我知道。”我微笑,只觉得从心底咕嘟嘟冒出点粘稠的暖意,好像他每一个闪烁的眼神都是一支点燃我生命的火柴,这点暖意对我来说陌生又可贵,我没有任何放弃它的理由。

我带他去了我常去的静吧,那里环境整洁,酒保素质高,因为他看上去是那种很少光临酒吧的人,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白纸一样的干净劲。他坐下后便没了声音,我只好点了两杯相同的。

“我知道你没打算一晚上都把时间花在我身上,”在某一口酒液下肚后,他冷不丁地吐出这句话。我偏过头去看他,他的脸颊被酒熏得粉红粉红的,看着就有股暖和劲,我猜他红透的耳尖一定会烫得人心痒痒。

虽然这听起来有些幼稚,但我只是想丢掉一切身份、金钱、地位,不和任何人讲,出来度过一个别人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夜晚。我有时会想很多很多事情的如果版本: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公司,那么霍华德会?如果没有上司与属下的关系,那么佩珀会?噢,好吧,这个或许改成如果我在早年时没有表现得那么像一个混蛋会更好些。

我没有携带任何电子设备,甚至让贾维斯从网络上屏蔽了我个人的位置。说真的,这有点危险,但是值了。

我喜欢机场或者车站的大厅,人们在那里来来往往,脚步匆匆,但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他们都是不远万里来到此处,为了一些事情,或是一些人,无论你是否受欢迎,是否留下过罪过,总有人在这头等着你,或是在那头迫不及待地想要确定你的安全。这让我有脚踏实地的真实感。

我本想等车站关门就回到大厦去,可是我没想到我会遇见这个男人。

我咽下杯中最后一滴酒,冰凉的冰块撞在我的嘴唇上,惹起我心中的一小片火。“事实上,我是来附近面试的。明天就是那个大日子。”我随意找了个理由,然后把杯子放在吧台上,胳膊撑着脑袋笑吟吟地看他。

“那这么晚没问题吗?”他神色里流露出一点担忧,简直是个甜心,“嗯...我猜你是个演奏家?”

这回轮到我吃惊了,“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伸出手指了指我的手,“你的手。它们很好看,像是乐手的手。”说完他又偏了偏头,有点迟疑,“还有一点,只是推测。你看起来很优雅,你的动作,很漂亮。”他端起杯子,把剩下的酒饮尽,颇有些自罚的意味。

我忍不住凑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们确实生得修长纤细,甚至比手腕的颜色还浅一个度,整齐圆滑的指甲看来也是一副被好好保养的模样。我顿时有些发笑,却又不好意思笑出来,只好鼓着腮帮子闷闷地笑。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你倒是很善于观察,”我不忍心拆穿他,就顺着他的话讲下去,但句子里的笑意怎么藏也藏不住。

“我也很喜欢音乐,”他看起来像是松了一口气,“小时候总和妈妈一起唱歌,我最喜欢的是《Wait In The Weeds》,它的歌词...很棒。但是我们家里买不起乐器。“他耸耸肩,笑容又浮现在脸上。”

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有趣的想法,这个想法吓了我一跳,但也像遇上白雪的滚水,一点一点融化了我心里的某个东西,那点滚烫泡得我心头发热,迫不及待。我伸手拽住他的手腕,拉着人往酒吧外面走,“来,我带你去个地方,你会喜欢它的。”

他有些迟疑,还有点欲言又止,但他还是放下杯子,跟着我匆匆出了门。

我带他来到附近一家大型琴行的门口,琴行外摆着一架钢琴,平日里经常有人坐下来弹奏一曲。来的路上下了一会小雪,这些精灵在路灯下熠熠生辉,像是一份天赠的礼物。我随意拍了拍椅子上的水痕,便一屁股坐了上去。

“你来唱,我来弹。”我掀开键盘盖,双手抚过琴键,只希望自己的技术没有过于生疏。

但先退缩的明显是他,他连连摆手,蓝色的眼睛里半分惊恐半分羞涩,他四下看了看,然后居然冲我吐了吐舌头,“拜托,我做不来。”

我试了几个音,便不由分说的弹起了前奏,琴的音色很好,我的手指仍然灵活。我弹着,朝他扬起嘴角,前奏一结束就缓缓唱出声。

太久没有唱歌,我的嗓子有些紧张,开头几个音没能唱准调子,但是没关系,我冲他挤挤眼睛,就这样等着他加入我的行列。

他最终敌不过我,只好闭着眼睛扯开嗓子跟着唱。他的嗓音与我不同,少了一些低沉和沙哑,更多是不加修饰的朝气与青涩。他慢慢上了道,睁开眼眨着一双眼睛看着我,唱着唱着嘴角也溢满笑了。

我专心弹琴,住了嘴,耳朵里全是悠扬的琴声与他独独为我的歌声。我有些着迷地看着他,那种感觉好似阳光柔和明亮时,蜷在落地窗上的猫咪,暖橘色的光线染得它们的毛发温暖柔软,一阵微风吹过,透过半开的窗轻摇熟睡的小生灵,它们醒了,伸了个懒腰,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里面粉嫩嫩的口腔和尖尖的小白牙。

或许是我从他的歌声里窥见了他美丽的部分,又或是他,单单是他愿意把这一切展现给我。无论是哪一种,我都很高兴我有幸目睹。

我从未如此高兴过,这真奇怪,我的嘴角总是合不拢,肚子也因为笑了太久而阵阵酸痛。

我们没能在钢琴那边待很久,只是一首歌的功夫,又开始下雪了,他不希望融雪带来的潮湿毁了这架好琴,就合了盖子,带着我离开了那里。

我们漫步在江边,我从未好好欣赏过二十一世纪的城市:夜晚的江水平静祥和,只有不知从何刮来的微风扰乱它光滑的表面;江的另一岸灯火通明,灯光在夜空中闪烁,天空像一盘被打翻的调色盘,各种颜色都倔着牛脾气,毫不相让,霸占着天空不同的角落。

我随意甩着手脚,晃晃悠悠地走在他的身边,笑意还挂在嘴角,怎么停也停不下来。我忍不住侧着头去看他,他也笑着,薄薄的嘴唇抿在一起,眼睛微微眯起,一颤一颤的睫毛搔得我心痒痒。

桥边一盏接一盏的路灯为他打上浓重的阴影,又在我们迈出下一步时一扫而光,光明与黑暗在他脸上闪烁、交织。他似乎发觉了我毫不遮掩的目光,也微微偏过头,睁大眼睛注视着我,像是在研究什么奇妙的东西。我看他那双盛下我与世间万物的双眼,里面流转的光彩让它像一杯极寒时分的热可可,那点甜蜜又温暖东西正在一点一滴向我心头灌。

他突然看见了什么,眼睛闪了闪,就丢下我向前方快步走去。我顺着他的方向看去,是一部废弃的公共电话,四四方方,外壳是银灰色的,上面贴了不少贴画,画了不少五颜六色的涂鸦。他拿起话筒,冲我招招手。

“你知不知道几年前,公共电话都被改成了时光机?你可以向以前的你打电话。”他把头凑过来,假装神秘地说,“来试试?”

我顿时觉得好笑又幼稚,忍不住用手掌揉了揉脸,好让自己别笑到脸僵,“我要打的年份,可不是这台时光机能承受起的。”

“不来试试怎么知道?”他耍赖地把话筒塞到我手里。他的手很暖和,干燥却有点粗糙。他在按键上一阵乱按,嘴里哔哩叭叭的配音,然后冲我扬起下巴,皱起的眼角有细微的笑纹。

“好吧,”我装作不情愿的样子,把话筒贴在脸上,朝他撇了撇嘴,“嗨,史蒂夫,”说到一半,我捂住话筒,扭头看着他,“糟糕,我忘了我们家没有电话。”

他不可置信地看了我一眼,伸脚踢了踢我的小腿肚,肩膀却一耸一耸的,忍不住大笑起来。

虽然我说的是事实,但他的笑并未让我感到冒犯。我松开捂着话筒的手,在他笑得直不起腰时继续说下去:“嗨,史蒂夫,是你自己。你一定想不到现在我在哪,我在哪个时间点上。但是请不要过分想象未来的美好,因为那很痛,痛彻心扉。人们总是说我们是社会的宠儿,在需要机遇的时间就会有人过来拍你的肩,在需要休憩的时间就可以遇见一个不再需要战争的年代,但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很抱歉,我并不是想让你对未来迷茫或是充满绝望,只是这些只有我们能够相互分享。希望以后也能接到你的电话,我知道你会乐意分享你走过的每一步,爱你。”

我挂断了电话,话筒在手下一跳,一阵落寞顺着手掌攀上了胸膛。我不禁好奇这部公共电话究竟听过多少人掏心掏肺的倾诉,多少人的失落,热切,寂寞,爱恋缠在这个小小的设施上,如果人们之间的因果可以看见可以摸到,那这部机器或许早已不堪重负。

我感觉到一道热切的目光在我身侧,那道视线太过炙热,几乎要灼伤我,我害怕那是同情或是疑惑,害怕他即将出口的是“我很抱歉”。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东西,它们就像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上面闪烁的始终是我是一个奇迹,我来自过去,我不属于这里。

可是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抬起低垂的头看他,但我只看见了安静的专注,他看着我,不悲不喜,只是看着我,看着这副皮囊下真正的我。我从未想过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人存在,我意识到他让我打这通电话的原因,意识到他始终逗趣的话语的缘由。

我看着他,无论是漆黑的夜,还是灯火汇聚而成的万丈星河,都远不及他万分之一。

除去应付无法脱身的聚会,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大笑后的沉默让人如此心醉神迷。

电话过后,我们心照不宣地沉默在路上。他希望我带他去一家医院,他说他只知道名字,却不知道具体的路线。

夜晚的医院依旧明亮,冰冷的白色墙壁和整整齐齐的窗口都为这里添上了距离感,大门一侧的急救门诊前停着一辆闪烁着红蓝两色的救护车,一副担架被急救人员匆匆抬下。他站在我身侧,抬头看着病房楼上或明或暗的窗口,然后细微地抖了抖。

我伸手牵住他的指尖,他的手冰凉,手心里全是粘腻的汗,我一咬牙,握住了他整个手掌。

他没有反应,仍然保持之前的动作,直到我几乎要因为胆怯而收回自己唐突的手时,他弯曲了手指,回握我的手掌。

“你一直都这样慢半拍吗?”我闷闷地问,心里居然满是窃喜。

“什么?”他看向我,眼睛慢慢地眨着,一副丢了魂魄的样子。

“不,没事。说起来我能问你为什么来这里吗?”

他将脑袋扭回去,“你看,二十一楼从左边起第五间,那个唯一一个熄着灯的房间,是我怀表里的那位女士所在的地方。我很敬仰她,她一直都很勇敢,仿佛从不畏惧任何东西。”他的嘴角柔和的勾起,几乎是一个不可见的弧度。

“你要上去见她吗?”

他握紧了我的手,拇指轻轻蹭着我的指尖,“不了,”他重新看向我,“晚上来就是给我一个理由不去见她。至少现在的我还没勇气去见她。”

“说不定她在等着你。”

他笑了,“是的,她肯定在等我。我食言过,但我不会再犯一次错。”

“你不会的,”我捏了捏他的手,“你是我见过最有勇气的人。”

他凝视着我,蓝眼睛明亮又柔和,“我只希望我有足够的勇气。”

我看着他晴空一样的眼睛,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好,是我想的那样,还是不是?这种忐忑来势汹涌,我又对它及其陌生,几乎想不出任何应付的方法。我像一个迷失在海洋中的可怜人,暴风雨掀起惊天骇浪,咸涩的海水在每个我想要尽力呼吸的瞬间涌上来。我僵立在原地,往日能说善变的口舌竟吐不出一句漂亮话。

当我混浆浆的大脑尝试重新运转时,他放开了我的手,又冲我笑了笑,笑里没有温度,好似一个被精心雕琢的塑像。

“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他向后退了半步,“很高兴认识你,陌生人。”说完,他便扭头大步离去。

我看着他逐渐远离的背影,只觉得一切光影都变得刺目而昏花,他迈开的双腿,灯光下黯淡的金发,发红的指尖,这些触手可及的部分混杂先前他的笑,他的歌声,他看着我的眼神,在我心中搅成一个滔天漩涡。我处在漩涡的正中央,仿佛梦境的回忆散落在我周身,他每远离一寸,那些美好就碎掉一寸。只是一瞬又如何呢,我想,有这一瞬或许就足够了。

我迈开脚步,朝着他的方向追去。

他在我身后关上房门,示意我可以先去淋浴。我点点头,脱掉外套,将它随意地扔在床上,然后便走进了浴室。

出来时他正在屋里抽一根烟,恰好抽到烟蒂,屋子里烟雾缭绕,到处都染上了尼古丁的味道。我外套中的烟盒掉在床上,被打开着,我皱了皱眉,打开了窗户。

“想不到你还会吸烟。”他把烟蒂丢在床头的烟灰缸里,声音有些沙哑。

我摇了摇头,“我不会。”

他偏着头看着我,神色里是好奇与思索。

我仔细想了一会,“我可能在找拳击以外的替代品吧。”我说的不明不白,他撅了撅嘴,站起来走向浴室。

当浴室中的水声淅淅沥沥,我发觉一切都是那么的焦灼与无助,似乎在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点燃香烟时心中所想。我为什么在这里,我这是在做什么?我站在窗前,看他坐过的床铺上褶皱的痕迹,我想把它留下来,我想走上前去,坐在他曾经坐过的地方。如果我们在沙滩上,我或许会偷偷的把脚踩进他留下的脚印中,赶在海水涨潮之前,赶在玩闹的孩子破坏它们之前,赶在我,或者他离去之前。

水声戛然而止,他蹭着头发从浴室中出来,看见我们相同的浴袍时,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紧接着,他的神色恢复认真,又是那种专注,令我着迷的专注,他看向我,缓步向前,低垂的睫毛掩盖了他眼中的璀璨,却无法掩盖其中和我一样的渴望与悲伤。我伸出手落在他的胸膛上,浴袍柔软的绒毛在我手掌的滑动中颤抖,我轻轻扣住他的后颈,唇上压得满是柔软的试探。他顺从地偏过头,在两唇相交间又上前了半步,他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发上仍然温暖的水珠从发梢一跃而下,沾湿我的脸颊。

我睁开眼,目光所及是他近得难以聚焦的皮肤,他脸上几乎不可见的痣,还有他毛茸茸的胡子。我在加深这个吻的同时抚上他的侧脸,我从他的额角抚到他的下颌,抚他的每一寸皮肤,与藏在皮肤下热切涌动的血流。这些触感为我心中的影子增加了温度,他的一切,从头到脚,都被我在心中完整地绘出,他的温度,他唇舌的柔软,他毛刺刺的小胡子,都被永远地刻在了陌生人这个荒唐又悲伤的称呼上。

“我不能,我们不能。”他先离开了,将手臂架在我们中央。他的嘴唇鲜艳湿润,在灯光下显得异常刺眼。

我捧起他的脸,拇指蹭了蹭他的下颌,“我知道。”

他将脸庞向我手心送了送,嘴角是笑。

“你愿意教我抽烟吗?”我轻声问他。

闻言,他张了张嘴。我知道他想说什么:如果真的需要,为什么不找我说呢?可是对于今晚还有以后,我们都心知肚明。但我想要的很多,我很贪心,我想要把烟草变为他的固有名词,在商店中我见到的每一个品牌上,在人声鼎沸的大街上的每一个味道中,和我辗转难眠的每一个夜晚中。我嗅粘在我指尖的尼古丁的味道,就是在嗅他,属于我的那部分的他。

初入口中的烟是辛辣的,有些冲鼻子。我呛了一口,眼角带泪的看向他,他笑了起来,鼻子皱皱的,一点没有当老师的自觉。

那根烟剩下的部分还是进了他肺里,我本想丢掉,却被他一把夺去,含含糊糊说什么浪费。

我坐在床上看他吞云吐雾,一副快活明亮的样子,便忍不住想画什么,于是我在他疑惑的眼神中拿起床头的笔,把墙上的一副挂画取下来,放在膝盖上。

“你知道酒店中挂画好玩的部分并不在挂画本身吗?”我捻着铅笔尾部被磨损的橡皮,眯着眼睛观察他,“而是在挂画的背面。”

“干嘛?”他在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难道有保险箱?”

“当然不是,”我在挂画背后画上他的大概轮廓,“你听说过酒店涂鸦吗?有个谐星房间的电视机坏了,他觉得无聊,于是在挂画的背后作画。”

他觉得好笑,哈哈笑起来,“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我撇了撇嘴,示意那不重要,继续手上的动作,很快,他的速写就被我展现在背面,私密,带着点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总想好奇地探过头来看,我嗔笑着拒绝了他,让他乖乖坐好,否则画糟了不能怪我。

我最终还是没有给他看那幅画,而是径直挂在了墙上。如果注定没有结局,为什么一开始不选择把这些隐秘封存起来呢?我为自己感到好笑,但是我并不后悔,这副只有我自己看过的画,就当它是我为今夜的赎罪吧。

一夜有多长?或长或短。

我从前总是嫌夜晚太长,黑漆漆的,即使打开全部的灯也无法驱散藏在边角中,如猛兽一般的黑暗。所以我习惯昼伏夜出,白天里的阳光让我感觉安心,窗外隐约的人声,车声还有大自然的声音,是我最好的摇篮曲。

如今,我只嫌夜晚太短。我恨在城市边缘升起的太阳,恨那些暖洋洋充满生机的金橘色阳光,也恨逐渐嘈杂的城市,苏醒的人们,还有即将结束的我们。

我无法有那个决心告诉他我的一切,这很好笑,他甚至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而我看得出来,他心中也藏有他的事,这让我们无法坦白,无法在太阳升起,黑暗驱散后继续携手前行。

我们是两个胆小鬼,两个彻彻底底的胆小鬼。

我问了他的住处,然后下楼打了一辆车。

车上的我们仿佛一下回到了六岁时的状态,赌气,失落,更多的是不忍。我们缩在狭小的后座空间,肩膀挨着肩膀,前排司机专注开车,后车镜里的眼睛目不转睛。我为什么要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们呢?我扭头看着他,他巧妙地偏开了头,将手肘支在窗沿,假装看着窗外。我一下子很想笑,或许我也会这样,我想,在他试图与我四目相对时,我绝对会这么做的,装作不在意,装作之前什么都没有发生,装作我们能独自带着这个生存下去。

下车时,他侧着身子向我道了谢,然后准备向公寓走去。

“史蒂夫。”我忍不住喊他,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眼睛,玻璃一般脆弱且破碎的眼神,这几乎让我跪下,几乎让我有再次变成那个身上只有零散零钱的普通陌生人的冲动,几乎让我想牵起他的手,就像昨晚,走向他的床,我的床,或者宾馆。

“再见。”我只能报以微笑,他也这么做了。

我们最终背道而驰。

第二天,我去酒店买下了那副画。

我没有看,而是直接将它挂在了卧室。

“队长。”

“斯塔克先生。”

END

 

附上Waiting In The Weeds-Eagles的歌词

It's comin'on the end of August

八月走向尾声

Another summer's promise almost gone

又一个夏日的诺言逝去了

And though I heard some wise man say

即使听智者说过

That every dog will have his day

每个平凡的人都有幸运的那一天

He never mentioned that these dog days get so long

他却从没提到这一天有多遥远

I don't know when I realized the dream was over

不知道我从这场梦醒来

Well, there was no particular hour, no given day

是在何时 是在何日

You know it didn't go down in flame

你明白 这故事不会付之一炬

There was no final scene, no frozen frame

它没有结局 没有中止

I just watched it slowly fade away

我只能看着它慢慢消逝

And I've been waiting in the weeds

我在荒芜中等待

Waiting for my time to come around again and

等待着属于我的时刻再次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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